奧巴馬表示,要保障美國經濟安全和美國人的健康,美國需要執行更加嚴格的減排標準并進一步發展可再生能源。他稱最終方案是美國迄今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而邁出的“最大、最重要的一步”。
與去年的草案相比,最終方案將針對美國發電企業的減排標準由到2030年碳排放量較2005基準年下降30%上調到32%。為減緩減排目標對各州經濟的沖擊,最終方案推遲了各州減排方案產生效果的時間,由此前草案規定的2020年延后至2022年。最終方案還設立了一個清潔能源促進項目,對在州政府提交實施方案后開工建設且在2020年和2021年發電的清潔能源項目給予獎勵。
美國政府預計,如果最終方案得以實施,到2030年美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占美國總裝機容量的比例將增至28%,高于此前預計的22%。2020年至2030年將為美國消費者節省1550億美元電費支出。
對于當天公布的最終方案,美國民主黨政治人物、可再生能源產業、環保組織等表示支持;而共和黨政治人物、傳統化石能源產業等則提出批評,認為將給美國消費者增加“不必要的負擔”。由于各州提出相關實施方案的最晚期限是2018年,已屬于美國下一任總統任期,美國未來能否順利實施最終方案還有待觀察。
奧巴馬在第二任期有很多“大動作”,這次應對氣候變化方案也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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