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厚植綠色生態本底,塑造公園城市優美形態”的目標,《通知》提出:
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 樹立簡約適度、節能環保的生活理念。引導綠色出行,鼓勵選擇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等出行方式,推廣使用清潔能源車輛。
推動生產方式綠色低碳轉型。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優化能源結構、產業結構、運輸結構,推動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的生產方式。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引導水電、氫能等 非化石能源消費和以電代煤,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工業和交通 等領域節能低碳轉型,強化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產業園區循環化改 造,推進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車輛電動化、新能源化、清潔化,布局建設公共充換電設施。
綠色生產。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格控制化石能源消 費。依托綠色技術創新中心和綠色工程研究中心,建設碳中和實驗室。開展清潔生產評價認證和審核,建設國家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強化城鎮節水降損。協調推 進特高壓交流輸變電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