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了《關于中央企業落實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第二年度進展情況的通報》,公布了113家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第二年度的評價結果,集團公司成功晉升為“A級”央企,標志著集團公司法制工作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
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標評價結果分為A至D級4個級別,被評為A級的企業30家,集團公司列第25位;評為B級的35家;評為C級的43家;評為D級的5家。近年來,集團公司高度重視法制工作建設,針對差距與不足,制訂并積極實施《集團公司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登高計劃》,有力地推動集團公司法制工作的全面進步。
此次評價結果充分反映了集團公司近年來法制工作取得的明顯成效。下一步,集團公司將根據評價結果,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對標央企先進和國際一流,進一步查找差距,實現登高,不斷推進集團公司法制工作向更高水平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