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電力行業相關人士處獲悉,《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即將對外正式公布。根據《若干意見》,此次電力體制改革意在“解決制約電力行業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層次問題,促進電力行業又好又快發展,推動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該人士還表示,《若干意見》以中發文號下發,可以看出中央對于此次電改的重視程度。
還原電力商品屬性
對于本輪電力體制改革,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曾明確表示,重點將會解決以下問題:一是要還原電力商品屬性,形成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以價格信號引導資源有效開發和合理利用。二是要構建電力市場體系,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三是要支持清潔能源發展,促進能源結構優化。四是要逐步打破壟斷,有序放開競爭性業務,調動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資本積極性,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五是要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加強電力統籌規劃。
有評論指出,一直以來外界十分關注的而又遲遲未能出臺的電力體制改革,必將與2002年那次改革一樣,在行業內引起更加廣泛的影響。
據了解,具體電改措施包括,建立市場化交易體系,區分競爭性和壟斷性環節,在發電側和售電側形成有效競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理順電價形成機制,逐步放開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推進發用電計劃改革,完善政府公益性調節性服務,提升需求側管理水平;促進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積極發展分布式能源;優化電源和電網布局,加強電網統籌規劃,完善電力監管措施和手段,改進監管方法。
王禹民表示,電力體制改革關系經濟發展、群眾生活和社會穩定,社會影響大,必須有序穩妥推進,確保改革成效。統籌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必須堅持市場化方向,只有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才能真正提高電力生產和使用效率,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提高電力服務質量和水平。
建立市場化交易體系
據了解,在本輪改革中,電力市場化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建立市場化交易體系和價格形成機制,形成統一開放、主體規范、交易公平、價格合理、監管有效的現代電力市場。同時,結合我國國情和電力工業實際,電力市場建設要按照整體設計、分步實施、試點先行、穩妥推進原則推進。
一方面要規范現有各類交易,包括電力大用戶直接交易、跨省區電能交易、發電權交易、輔助服務補償機制等,抓緊修改完善相關市場交易規定和規則,擴大交易規模。另一方面要積極開展能形成有效市場價格信號的交易機制試點,促進建立真正有利于資源優化配置的市場化機制。
對此,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表示,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應當是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有著重要意義。
近年來,各地在推進電力用戶直接交易試點方面進行了大膽探索和有益嘗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部分地區試點中也出現了地方政府行政干預電力直接交易,變相扶持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產業,加劇產能過剩,直接交易電量比重過大,造成電力企業單邊讓利等突出問題,不利于電力企業可持續發展,長期來看更有可能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為此,中電聯建議指出,在改革指導意見其細則正式出臺前,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完善相關政策規定,合理規范電力用戶直接交易,對直接交易規則的關鍵點出臺指導意見,并加以明確引導,使各地方制定的直接交易規則更公平合理,操作過程更加規范科學,逐步建立公開、公正、公平的直接交易市場。
此外,各地應按照積極穩妥、實事求是、循序漸進、兼顧長遠、重視安全的原則,考慮當地經濟發展、企業科學發展、電力系統安全等因素,根據當地需要和企業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直接交易的電量規模比例,待取得經驗和相應政策配套后,再逐步擴大規模和范圍。
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電力用戶直接交易的監管,對地方政府直接指定交易對象、電量、電價等非市場行為及時糾正,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淘汰類產品、工藝的直接交易電力用戶及時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