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到2025年,綠色生產和消費相關的法規、標準、政策進一步健全,激勵約束到位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方式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全面推行,我國綠色發展水平實現總體提升。
通知強調促進能源清潔發展。建立完善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法規、政策,按照簡化、普惠、穩定、漸變的原則,在規劃統籌、并網消納、價格機制等方面作出相應規定和政策調整,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
加大對分布式能源、智能電網、儲能技術、多能互補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氫能、海洋能等新能源發展的標準規范和支持政策。
建立健全煤炭清潔開發利用政策機制,從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加快推進煤炭清潔開發利用。
建立對能源開發生產、貿易運輸、設備制造、轉化利用等環節能耗、排放、成本全生命周期評價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