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年后,《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范》更新。
近日,中國科學院網站發布了新版《中國科學院院士行為規范(試行)》(下稱《規范》)。據報道,與舊版相比,新版內容由26條增加到33條,更為全面和富有針對性,其中明確規定:禁止院士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
新版具體分為總則、科研活動行為規范、社會活動行為規范、增選工作行為規范、禁止行為和附則共六章。其中,“禁止行為”為新增章節。
新版《規范》提到,要著力培育德才兼備的科研團隊。科研活動行為規范部分第13條明確,需聚焦主責主業,發揮學術引領作用,在職院士要堅持在本人專業領域科研一線開展工作,用于科技創新和研發活動的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深入基層和一線解決實際問題。
此外,新版《規范》在禁止行為部分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院士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禁止參加與本人職務職責和專業領域無關的咨詢、評審、評價、評估、推薦等活動。禁止違背推薦、評審、鑒定和評獎等活動的公平和保密原則。
對于兼職和取酬方面,新版《院士行為規范》規定,“禁止以院士稱號謀取不正當利益。”“自覺遵守學部關于兼職管理的規定,兼職工作要與自身精力和時間相適應。自覺遵守院士報告制度。”“基于自身專業知識參加與本人學科領域相關的評估評審、咨詢、授課、學術交流等活動,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取酬。在上述活動中,堅決破除‘四唯’,堅持保密、公平、公正的原則,實事求是、不徇私情,自覺抵制一切不正之風。”
同時,新版《院士行為規范》要求,禁止參加各類應景性、應酬性活動。禁止參與設置以“院士”冠名的非學術活動場所。
媒體評論:
院士切莫當“磚家”
據央視網報道,這5個禁止,條分縷析,界定明確。
在輿論場中,“禁止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引起熱議。
需要明確的是,中國科學院禁止院士公開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絕不是禁言。這句話有一些界定,一個是公開發表。如果在私下里,院士當然可以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另一個是學術意見。無論在私下里還是在公開場合,院士當然可以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意見,但不能發表學術意見。如此而已,談不上不讓院士發言。
院士不是萬事通,在其專業之外未必就是專家,如果在公開場合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可能出現難以控制的惡果。
院士應該愛惜自己的“羽毛”,不在公開場合發表與自身專業領域無關的學術意見,這也是對自己的最好保護。
院士不僅是學術翹楚,還肩負著道德義務,如果淪為名利客,蠅營狗茍,既有負國家期待,也有負本身該有的價值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