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能源監管辦堅持能源“民生三感”的“探頭”前置,強化事前監管明目標、事中監管強落實、事后監管嚴執法等三項舉措,抓實抓細“獲得電力”全過程監管,全方位服務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度持續提升。事前監管明目標,甘肅能源監管辦牽頭組織制定“獲得電力”三年實施方案,對未來三年甘肅能源監管辦主動履行能源監管職責,指導督促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履行好牽頭責任,監督供電企業落實好主體責任進一步細化了責任目標和監管措施;主動宣講“獲得電力”政策及相關監管法律法規4次,推動1479號文件落地見效;事中監管強落實,通過采取“互聯網+監管”等非現場監管手段和現場檢查的方式加強“獲得電力”用電報裝監管,分階段督導三年實施方案落實推進情況,對照用電報裝關鍵指標,從辦電便利度、辦電成本、時間環節、可靠性等8個方面強化監管確保各項指標如期完成、“樣板工程”區域指標實現突破;事后監管嚴執法,加大處理力度,對供電企業存在的問題,通過依法采取責令整改、監管約談、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實,對涉及“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提升等方面的問題從嚴查處3起,對相關問題線索逐一進行調查、依法嚴肅處理,現場立行立改和督促整改問題43項,通報問題17項,監管約談企業5家,立案8起,依法維護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場秩序;全鏈條跟蹤回訪用戶,用戶用電“獲得感”較往年有較大提升,滿意度顯著增強,當事人滿意率97.52%,較去年同期提升了1.15個百分點。
下一步,甘肅能源監管辦將持續創新監管手段,嚴格按照1479號文件和國家能源局“獲得電力”綜合監管工作要求,緊盯問題,督促供電企業加大整改力度,特別是對接入受限、違規加價收費、“三指定”等突出問題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通過打造樣板工程,輻射帶動全省“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全面提升、用電營商環境持續優化。